宋朝:《林签判挽诗》 – 叶适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叶适 朝代 : 宋朝 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墓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标签:叶适, 叶适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送黄岩二陈秀才》 - 叶适下一篇:宋朝:《送张知录》 - 叶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