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晚年辟地为圃僭用老坡和靖节归田园居六韵 其三》 – 叶茵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叶茵 朝代 : 宋朝 蚕姑馈新蛹,篱落桑柘稀。 一茧视万事,浮生同于归。 水浅凉可濯,荷深香可衣。 载言老圃计,勇决无依违。 标签:叶茵, 叶茵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枕簟入林僻茶瓜留客迟十韵 其六》 - 叶茵下一篇:宋朝:《送惠县丞归阳义二首 其一》 - 叶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