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同年杨元直持宪节湖南二首 其一》 – 冯时行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冯时行 朝代 : 宋朝 天阔风高旆纛轻,江清沙白映扬舲。 西岷峻极开文纪,南斗昭垂并使星。 已见帆头湖水白,犹看柂尾蜀山青。 祇应直上裁天诏,楚甸风烟暂一经。 标签:冯时行, 冯时行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和杨良卿韵新自兴元归见贻二首 其二》 - 冯时行下一篇:宋朝:《山居》 - 冯时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