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将去郡席上呈同僚》 – 元绛 2020-12-07 宋朝(一) 作者 : 元绛 朝代 : 宋朝 在官七百二十日,只为台州不为身。 民事勤劳心力尽,世涂忧畏鬓华新。 离筵欲醉樽前月,美景难留洞口春。 他日相逢应更好,诸君皆是眼中人。 标签:元绛, 元绛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题溪口广慈寺》 - 元绛下一篇:宋朝:《句 其五》 - 勾台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