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北平家传成 其二 辨谤》 – 马廷鸾 2020-12-07 宋朝(一) 作者 : 马廷鸾 朝代 : 宋朝 选将初年起范阳,和戎晚节误平凉。 大功宜受春秋责,盛毁何能日月伤。 文士谈兵多谬误,兰台作史漫裁量。 折衷自有成书在,公论从知千岁长。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马廷鸾, 马廷鸾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十月二十日客有言儒学事感而有赋》 - 马廷鸾下一篇:宋朝:《送建康知录操襟兄》 - 马廷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