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和王总干韵》 – 卫宗武 2020-12-07 宋朝(一) 作者 : 卫宗武 朝代 : 宋朝 碑铭细读识前人,贻后无非旧典刑。 宦业传家守清白,儒科继祖播芳馨。 絷驹共叹淹场藿,鸣鹿终当歌野苓。 千古斯文应不泯,待将辞藻掞天庭。 标签:卫宗武, 卫宗武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次韵春 其三》 - 卫宗武下一篇:宋朝:《春山》 - 卫宗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