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还位用《正安》。》 – 郊庙朝会歌辞 2020-12-07 宋朝(一) 作者 : 郊庙朝会歌辞 朝代 : 宋朝 国主太祀,地道聿神。 稷司百谷,利毓惟均。 练日新吉,粢盛飶芬。 神燕娭矣,福此下民。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郊庙朝会歌辞, 郊庙朝会歌辞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绍兴以后蜡祭四十二首 后稷位酌献。 曲同大明。》 - 郊庙朝会歌辞下一篇:宋朝:《绍兴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其四 迎神用》 - 郊庙朝会歌辞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