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悼丁普益居士二首》 – 释函是 2020-12-07 明朝(十) 作者 : 释函是 朝代 : 明朝 十二年来愧道交,相从曾约共诛茅。 于今撒手归何处,月在高林照石巢。 十二年来愧道交,相从曾约共诛茅。 谁知道路多巇崄,不在高林在石巢。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释函是, 释函是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延平舟中三首》 - 释函是下一篇:明朝:《春草二首》 - 释函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