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洪宪长之官贵州》 – 章懋 2020-12-06 明朝(十) 作者 : 章懋 朝代 : 明朝 澄清未了旬宣去,玉节星轺出富沙。 行李几扛书籍外,不将一物度仙霞。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章懋, 章懋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友人还乡》 - 章懋下一篇:明朝:《分得海字送大司徒郑公还仙游》 - 林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