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邹二下第南还》 – 胡直 2020-12-06 明朝(十) 作者 : 胡直 朝代 : 明朝 怜君复不第,归去大江滨。 抱剑从兹往,雕龙竟莫陈。 帆依彭蠡雁,裘满蓟门尘。 定遇匡山侣,多应问远人。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胡直, 胡直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早春送萧天宠之官莱芜二首以旧同石莲洞之游 其二》 - 胡直下一篇:明朝:《卧病省署同邹继甫作八首 其六》 - 胡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