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葺檀园初成伯氏以诗落之次韵言怀》 – 李流芳 2020-12-06 明朝(十) 作者 : 李流芳 朝代 : 明朝 短筑墙垣仅及肩,多穿涧壑注流泉。 放将苍翠来窗里,收取清泠到枕边。 世欲何求休汗漫,我真可贵且周旋。 一龛尚拟追莲社,不用居山俗已捐。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流芳, 李流芳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灵雨诗次公路韵 其二》 - 李流芳下一篇:明朝:《再次前韵东西音兼呈孟阳仲和 其二》 - 李流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