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九日泛舟次伯氏韵时方从公路饮归》 – 李流芳 2020-12-06 明朝(十) 作者 : 李流芳 朝代 : 明朝 有酒相呼定不违,休论城阙与村扉。 佳人门外初停桨,令节风前已授衣。 寒水荒湾秋澹荡,疏帘新月夜熹微。 犹嫌未尽登临兴,良饮厌厌肯放归。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流芳, 李流芳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灵雨诗次公路韵 其二》 - 李流芳下一篇:明朝:《再次前韵东西音兼呈孟阳仲和 其二》 - 李流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