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二月五日自虞山还文休迟予于鹿城同张冲善少谦顾子贻幼疏步屧山间因过幼疏夜饮限韵得村字》 – 李流芳 2020-12-06 明朝(十) 作者 : 李流芳 朝代 : 明朝 故人迟我至,一笑玉山原。 有酒便须酌,忘形岂待言。 花疏能照夜,月细已横村。 莫怪常深坐,应非恋一樽。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流芳, 李流芳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舟中杂兴 其一》 - 李流芳下一篇:明朝:《皋亭送张尔完东归尔完从慧法师听讲弥陁疏钞初受五戒》 - 李流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