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许给事中启衷使交趾二首 其二》 – 熊卓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熊卓 朝代 : 明朝 邈矣南荒地,于今过使君。 蛮王拜帝敕,草木识人文。 日月舆图外,应歌铜柱勋。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熊卓, 熊卓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四景 其四》 - 孙伟下一篇:明朝:《野坪为冯治之作》 - 熊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