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次韵朱教谕题邑庠讲堂 其一》 – 陈琛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陈琛 朝代 : 明朝 扫地焚香澹得清,眼中何物胜明经。 刘郎到此应为主,莫遣苔荒百亩庭。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陈琛, 陈琛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庚辰季夏南都即事》 - 陈琛下一篇:明朝:《和储静夫户侍元武湖》 - 杨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