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酒歌 其二》 – 王廷陈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王廷陈 朝代 : 明朝 惠施已不作,庄生寡所宣。 伯牙失钟期,抱琴谁为弹。 知人诚不易,知己良独难。 周公辅王室,管蔡乃流言。 骨肉且不谅,他人固宜然。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王廷陈, 王廷陈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乾元岕》 - 吴正志下一篇:明朝:《燕歌行二首 其二》 - 王廷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