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奉送大司马华容刘公致仕二首 其二》 – 边贡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边贡 朝代 : 明朝 草堂何所有,有兰复有芝。 采采山之侧,飞仙相与期。 寄傲云霞问,可望不可追。 抗手谢城市,去去从此辞。 徒遗高世风,永系来哲思。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边贡, 边贡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美之席上限韵送别二首 其一》 - 边贡下一篇:明朝:《送县令代刘永宁作》 - 边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