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万克修归省 其二》 – 吴俨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吴俨 朝代 : 明朝 含毫且勿赋秋声,共看新秋新月生。 一点清光虽似小,绝胜十五后来明。 标签:吴俨, 吴俨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贺陈方伯生子》 - 吴俨下一篇:明朝:《题沈克寅扇》 - 吴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