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赠太老蒋敬所致仕 其二》 – 林俊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林俊 朝代 : 明朝 历尽艰危宇县新,汉家柱石旧元臣。 翼龙雷电擎天手,刑马山河相国身。 道在必行功岂计,老于决去疏还陈。 麟袍博取渔蓑月,蕉鹿曾论梦与真。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俊, 林俊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哀宫保九峰翁 其一》 - 林俊下一篇:明朝:《喜雨》 - 林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