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留别诸老 其二》 – 林俊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林俊 朝代 : 明朝 鹤袍元不恋渔蓑,精力曾如老去何。 混迹巢由皆自许,诸公尧舜望应多。 直从圣学开天纵,薄与斯民乞岁和。 海上山灵惊往别,閒身还属素云窝。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俊, 林俊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赠杨中翰承家 其二》 - 林俊下一篇:明朝:《东郭草堂话别次白岩南坞燕泉惕庵联句韵 其四》 - 林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