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寿李梅东九十次山斋韵》 – 林俊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林俊 朝代 : 明朝 度百光阴九阅旬,贺筵无复并时宾。 都于大段眼经惯,世有先生俗许醇。 暮景似偿清白吏,耄龄还属太平人。 典刑卫武箴规在,口授诸孙正及辰。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俊, 林俊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赠陶宫保参赞留务》 - 林俊下一篇:明朝:《借庵次韵为少宗伯白楼作》 - 林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