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俗不读小学以科举不用故尔诗以纪之》 – 贺钦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贺钦 朝代 : 明朝 紫阳小学人谁读,祭酒居然教不行。 念念只归官禄上,谩言父母与神明。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贺钦, 贺钦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人有以命状呈者书一绝于后》 - 贺钦下一篇:明朝:《偶成》 - 贺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