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赠梁教谕萼赴衢州府学教授》 – 金幼孜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金幼孜 朝代 : 明朝 五载论交在石渠,史成又见拜新除。 赐金且喜光行李,典教宁忘载旧书。 文物只今称两浙,衣冠自昔重三衢。 兹行努力勤师道,讲罢应知乐有馀。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金幼孜, 金幼孜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已酉秋九月廿一日扈从车驾巡边》 - 金幼孜下一篇:明朝:《元夕赐观灯 其一》 - 金幼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