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御制山居诗三首 其二》 – 弘道 2020-12-06 明朝(九) 作者 : 弘道 朝代 : 明朝 大觉谈玄彻九重,蔚然扶起少林宗。 龙光照映神奎阁,象教尊崇玉几峰。 自昔草堂留圣践,即今灵谷纵高踪。 御题诗笔昭云汉,更觉兹山雨露浓。 标签:弘道, 弘道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题东坡化龙竹》 - 惟则下一篇:明朝:《过蒯亚卿墓》 - 宗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