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草堂杂兴十首 其三》 – 董纪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董纪 朝代 : 明朝 我亦西郊有草堂,野花山卉四时香。 小儿学字涂鸦拙,奴子应门抵鹤长。 自毁茶经高陆羽,不传琴散陋嵇康。 太平朝野无遗佚,独为才疏得豹藏。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董纪, 董纪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诏赐民租喜而有作因次韵林泉》 - 董纪下一篇:明朝:《寄章彦才》 - 董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