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清溪钓矶 其二》 – 林光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林光 朝代 : 明朝 忽闻此日清溪侣,何处深潭应浅陂。 流水放歌还胜事,春风击棹更童儿。 不辞海上神仙酒,亦有山中野老诗。 万里羊裘虽自得,等闲不羡钓鱼矶。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光, 林光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九月七日别墅池亭小酌》 - 林光下一篇:明朝:《赠阳溪梁孝廉尊人》 - 李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