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妾薄命》 – 释函可

作者 : 释函可     朝代 : 明朝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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