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往行在赋赠 其二》 – 李云龙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李云龙 朝代 : 明朝 赋就凌云是子虚,时来应诏上公车。 江都自挟天人策,宣室应收痛哭书。 照夜旧誇南海月,抟风今化北溟鱼。 经纶草昧君能事,避世金门乐有馀。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云龙, 李云龙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寓虎丘李如谷观察过访》 - 李云龙下一篇:明朝:《陈治父送至峡山留别》 - 李云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