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胡大灵携其门人与幼子作客青齐 其一》 – 何绛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何绛 朝代 : 明朝 泰山夜半曾观日,要识秦王无字碑。 君去未须惊往事,诗书原不与时宜。 标签:何绛, 何绛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赠僧 其二》 - 何绛下一篇:明朝:《老榕》 - 何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