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哭刘道子十绝 其五》 – 欧必元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欧必元 朝代 : 明朝 何事公荣取世讥,刘伶犹及竹林期。 从来礼法难拘束,笑杀高阳轻薄儿。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欧必元, 欧必元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哭刘道子十绝 其四》 - 欧必元下一篇:明朝:《秋日同谷卿缜之伯乔及兄伯鳞弟子敬泛舟佛滘归至清溪数里各赋十绝 其二》 - 欧必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