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督学陈公参藩晋陵二首 其一》 – 欧必元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欧必元 朝代 : 明朝 旬宣新命出承明,曾是儒宗起大名。 周室向来尊讲幄,汉家无事盛谈兵。 梅花自绕春申水,玉节高临泰伯城。 赐履倘勤明主诏,中兴元自重阿衡。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欧必元, 欧必元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胥江晓发》 - 欧必元下一篇:明朝:《杂诗 其十》 - 梁以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