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王山人德操还姑苏 其二》 – 欧必元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欧必元 朝代 : 明朝 花开三月春,柳赠一离人。 别听鹧鸪曲,归应麋鹿亲。 工诗缘骨瘦,买药益囊贫。 倘订游吴约,枫桥愿结邻。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欧必元, 欧必元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胥江晓发》 - 欧必元下一篇:明朝:《杂诗 其十》 - 梁以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