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黄元卿过访村居二首 其二》 – 欧必元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欧必元 朝代 : 明朝 喜得中宵饮,因闻鸡犬喧。 烟萝三亩宅,水竹数家村。 剪烛供吟兴,烹茶续话言。 未能留信宿,安敢望平原。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欧必元, 欧必元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访陈贵玄有赠》 - 欧必元下一篇:明朝:《赋得泉声咽危石》 - 欧必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