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丁大参右武还豫章录别五首 其三》 – 欧必元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欧必元 朝代 : 明朝 别离怅恨恨,弃捐勿复陈。 丈夫志四海,胡越犹比邻。 羽书日夕至,王事戒逡巡。 胡缨缦束带,兜鍪易朝绅。 铅刀贵一割,宁辞酸与辛。 愿言加餐饭,保此封侯身。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欧必元, 欧必元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秋日同高修甫张仲朋刘觐国集蔡德舆斋中得金字》 - 欧必元下一篇:明朝:《送陈仲慈叔慈兄弟应选入都》 - 欧必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