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长发弟出宰富春》 – 何吾驺 2020-12-06 明朝(八) 作者 : 何吾驺 朝代 : 明朝 清是吾家事,贫同旧社灯。 乘秋入花县,深夜过垂藤。 洗砚生阶草,搴帘积案冰。 澄怀观万物,一苇借胡僧。 标签:何吾驺, 何吾驺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送侯若朴同年还商丘三首 其二》 - 何吾驺下一篇:明朝:《辛巳九日宴驼山四首 其四》 - 何吾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