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唐操江落花诗三十首李临淮先有属和余兴不自已遂悉次其韵 其二十 二十四青》 – 李孙宸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李孙宸 朝代 : 明朝 累累结子何青青,怜香惜玉事杳冥。 忘忧已愧树背草,纪历敢附阶前蓂。 词客诗筹还堪赋,玉人歌管未许停。 吾意亦复不可败,长醉空林不愿醒。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孙宸, 李孙宸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用韵答黎君选兼送其之任潮阳》 - 李孙宸下一篇:明朝:《秋夜戴公纶见过以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为韵各赋十绝 其六》 - 李孙宸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