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书院讲舞雩章咏》 – 区大伦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区大伦 朝代 : 明朝 谩将春咏了残春,鲁叟当年只问津。 若与唐虞誇气象,乾坤剩有咏归人。 标签:区大伦, 区大伦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续刺谗诗 其一》 - 区大相下一篇:明朝:《天启元年歌 其八》 - 区大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