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励志诗 其六》 – 区大相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区大相 朝代 : 明朝 鸿鹄高飞,必用羽仪。 如何中路,弃我如遗。 非彼弃我,我实荒斯。 迁善改过,来犹可追。 标签:区大相, 区大相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踵友竹道苏杭北上韵》 - 饶与龄下一篇:明朝:《梦竹篇三章赠吴孝父》 - 区大相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