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咏史六首 其三》 – 卢龙云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卢龙云 朝代 : 明朝 四七之际,烨矣中兴。 首釐冤狱,出系省刑。 日赅朝罢,复引谈经。 却献抑瑞,驰役缓征。 宽仁及下,柔道致平。 标签:卢龙云, 卢龙云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述祖德八首有引 其五》 - 卢龙云下一篇:明朝:《自乡返城喜春雨沾足兼闻欲罢矿税释建言得罪诸臣》 - 卢龙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