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与陈隆之太史侨寓广陵比园庐者累日临别赠余六绝用此见答 其四》 – 陈吾德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陈吾德 朝代 : 明朝 中朝久已待元瑜,书记翩翩翰苑孤。 裁罢明光诏五色,应题尺牍到潜夫。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陈吾德, 陈吾德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赠晴川居士三首 其二》 - 陈吾德下一篇:明朝:《送欧桢伯分教江都》 - 陈吾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