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浮邱社诗上赵縠阳太史宪长 其三》 – 霍与瑕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霍与瑕 朝代 : 明朝 野草閒田遂辟庐,上公新社集文儒。 绣裳白简争先后,皓首庞眉亦步趋。 胜地万年开后学,清风千古起凡夫。 不知异日来游者,能续乾坤此意无。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霍与瑕, 霍与瑕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走笔奉别陈省斋 其一》 - 霍与瑕下一篇:明朝:《春台惠纪 其二》 - 霍与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