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韵贺海屿公六旬初度 其二》 – 霍与瑕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霍与瑕 朝代 : 明朝 永命自君祈,冥悟欲通微。 傍花随柳处,零雨浥霏霏。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霍与瑕, 霍与瑕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赠效泉之官澄迈》 - 霍与瑕下一篇:明朝:《舟行用卢方伯莘老韵 其八》 - 霍与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