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郁林王判官二首 其二》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风林郁郁武皇州,勾漏岩岩葛令游。 此去三秋多碧树,应陪五马上丹丘。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刘谢二生归海阳二首时生以临其舅氏至 其一》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观射》 - 胡庭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