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悼刘山人二首 其一》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年来叹离索,老至觉多愁。 未遂鹿门去,翻从禽庆游。 河流仍故道,草色自芳洲。 遗恨先人业,魂消三径秋。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题东篱晚节便面》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挽诗》 - 林大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