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再过赣江别同年徐宪副辱以楚游诗见示且索近作书此寄之二首 其二》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与君俱拙宦,廿载一官同。 弃置复何道,飞翻可自工。 州分二水合,地迥百峦通。 勿谓庾关隔,而无鸿雁东。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起复赴京途闻赵良弼自辽东领郡之顺德寻以母忧奔汝上因取道过其庐访之怅然为别四首 其二》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题凤鹤图》 - 林大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