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辉县赵少尹》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十载汉公车,共城拜秩初。 才堪鸾凤侣,地本竹林居。 露坐闻清啸,山行见古书。 中原民力尽,何以佐军储。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四月居岭表得惟重书自都下十一月渡江闻惟重秋中使节入湖南却赴章水》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起复赴京途闻赵良弼自辽东领郡之顺德寻以母忧奔汝上因取道过其庐访之怅然为别四首 其三》 - 林大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