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西曹使之江南恤刑二首 其二》 – 林大春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泽国开吴郡,江城识汉官。
天高雄虎峙,地迥接龙盘。
刑拟成康措,诗从鲍谢刊。
应焚路生疏,拜手入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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