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赠陈医士》 – 林大春 2020-12-05 明朝(二) 作者 : 林大春 朝代 : 明朝 向平婚嫁毕,严子成都市。 不挂杖头钱,不逐上方去。 祇持三世医,济人已无数。 青囊久失传,丹溪思妙契。 况是宋人家,宁论五马贵。 来往尽鸿儒,坐对南山翠。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春, 林大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十月从留都南归江上阻风端居默祷厥明连得顺风径渡鄱阳入豫章计日踰岭》 - 林大春下一篇:明朝:《王生卜居于东走笔赋赠》 - 林大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