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感兴十七首 其七》 – 林大钦 2020-12-05 明朝(一) 作者 : 林大钦 朝代 : 明朝 元神用吾宅,灏气固当持。 神乃道之门,气乃道之资。 存神气斯充,养气神不亏。 浩然塞天地,质圣当何疑。 杂学信多岐,要德谅在斯。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大钦, 林大钦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浴日亭》 - 郭大治下一篇:明朝:《春兴三首 其三》 - 林大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