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宜山谣 其七 鞍马劳》 – 谢应芳 2020-12-05 元末明初 作者 : 谢应芳 朝代 : 元末明初 鞍马劳,肉消髀,广西一去二千里。 借箸筹边丞相喜。 两年单骑八往还,青草黄茅瘴烟里。 鞍马劳,有如彼,不负公,不掠美。 一寸忠丹报天子。 标签:元末明初, 元末明初时期诗文, 谢应芳, 谢应芳的简介 上一篇:元末明初:《六客诗 其五》 - 杨维桢下一篇:元末明初:《句》 - 方行 发表评论